
山东省陶瓷琉璃产业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陶瓷琉璃产业传承创新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一、主攻方向
聚焦工业用先进陶瓷、消费类精品陶瓷、高品质工艺琉璃三大领域,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有品牌,力争到2027年,全省陶瓷琉璃产业年产值达到400亿元左右,形成产业规模大、创新能力强、知名品牌多、文化传承优的产业生态格局。
(一)提升发展工业用先进陶瓷。 1.通信用电子陶瓷。发展电容、电阻、电感等片式陶瓷元器件(MLCC)及电子显示功能陶瓷、碳化硅衬底、陶瓷基板等宽禁带半导体核心材料和制品;陶瓷滤波器、压电陶瓷、高频电介质陶瓷等电子陶瓷产品。
2.特高压用绝缘陶瓷。聚焦智能电网、柔性输送、轨道交通等新兴应用领域,发展超高压和特高压用高强度悬式瓷绝缘子、铁道棒形绝缘子、复合绝缘子等中高档线路绝缘子。
3.新能源用陶瓷。开展陶瓷发动机、氮化硅陶瓷轴承、氮化硅陶瓷滚动体、制动盘、动力电池陶瓷密封连接器、轻量化陶瓷材料等车用陶瓷产品研制,拓展新能源领域应用。
4.医用生物陶瓷。发展应用于人体硬组织的修复与替换的生物陶瓷,研制生物惰性陶瓷、生物活性陶瓷、生物吸收性陶瓷等,扩大齿科陶瓷、关节陶瓷等产品市场份额。
5.特种用途陶瓷。发展具有负离子功能、抗菌杀菌功能的陶瓷墨水、陶瓷色釉料等材料。发展航天航空和军事防护用耐高温、高强度、高硬度等特种用途陶瓷,开展相关产品的低成本工程化应用。
(二)做优做强消费类精品陶瓷。
1.日用陶瓷。瞄准中高端酒店用瓷、家庭用瓷、国礼瓷、陈列用瓷等市场,发展高档骨质瓷、高石英瓷、华青瓷、水晶骨瓷、海洋贝瓷等高级日用细瓷。探索推出国瓷产品大众衍生品,开发一批性价比高的日用陶瓷产品。
2.艺术陶瓷。培育一批老字号手工制瓷作坊,将刻瓷、花釉、彩绘、雕塑等手工制瓷技艺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,打造反映时代特色、文化潮流的艺术精品。
3.建卫陶瓷。发展高端、节能、绿色陶瓷复合板、集成墙板、整体厨房、智能卫浴等集成产品。研发具有耐磨、防污、防滑、降醛、发热、抗菌除螨等功能性陶瓷砖以及艺术瓷砖、岩板等建筑陶瓷新产品。
(三)传承创新高品质工艺琉璃。
1.高端艺术琉璃。挖掘保护吹制、雕刻、灯工、内画四大技艺,开发高附加值的琉璃藏品、琉璃国礼、琉璃内画、名贵色料艺术陈列品等,打造博山琉璃高端、高质品牌形象。
2.创意琉璃产品。开发个性化装饰兼具实用功能的挂件饰品、居家装饰、商务礼品等创新创意产品。推广脱蜡琉璃制造工艺,推进批量化生产,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。
3.建筑景观琉璃。开发酒店装饰品、灯具、建筑构件等产品,琉璃屏风、琉璃隔断(琉璃砖)等建材配件以及卫浴、橱柜、门饰等家装配件,不断拓展应用场景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以科技创新激活产业发展新生动能。
1.完善技术创新体系。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,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。支持建立技术创新中心、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。实施研发投入奖补政策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按照规定兑现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。落实陶瓷琉璃企业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等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。(责任单位:省科技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税务局)
2.加强生产工艺创新。重点突破大尺寸陶瓷高精密加工关键工艺,水热法、溶胶凝胶法等先进粉体制备等,推动先进陶瓷规模化生产。支持符合条件的陶琉生产设备和产品纳入首台(套)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指导目录,对经评定达到国内先进或首创,且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的首台套、首批次产品,按规定给予相关支持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科技厅)
(二)以数智赋能打造绿色智造示范标杆。
3.实施智能化改造。支持陶琉企业积极开展产线升级和技术改造,加快智能装备在成型、施釉、烧成等工序上的技术应用。对入选“数字领航”企业、特色专业型平台等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级标杆示范的,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支持。对符合条件的陶琉技改项目,从设备奖补、贷款贴息、股权投资等技改政策方面给予支持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)
4.实施绿色化改造。加快推动节能窑炉、节能粉磨、余热余压利用、低温烧成等技术应用。支持陶瓷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,推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。鼓励陶瓷企业推进绿色工厂建设。支持陶瓷企业以黄金尾矿、钛铁尾矿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产中回收的物料、废瓷等为原料生产陶瓷产品,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生态环境厅)
(三)以集群发展推动产业质效全面跃升。
5.做大淄博陶琉产业集聚区。支持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先进陶瓷、高端日用、艺术陶瓷核心集聚区。支持淄博市博山区依托“一园两镇”(陶瓷琉璃产业园和琉璃小镇、日用玻璃小镇),打造陶琉文化传承创新集聚区。支持淄博市淄川区日用陶瓷产业园、中华琉璃文化创意园等重点项目建设。支持山东淄博经济开发区、淄博市淄川区共同构建双区联动、融合发展的高端绿色建陶产业集群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)
6.打造多点联动发展格局。支持临沂市罗庄区做强“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(日用瓷)”。支持东营市打造先进功能陶瓷材料集聚区。支持潍坊市打造产业链条完备的碳化硅特种陶瓷生产基地。支持滨州市打造海瓷艺术创作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。支持曲阜市保护传承国家级非遗项目琉璃烧制技艺,开发新型产品,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)
(四)以品牌培育擦亮山东陶琉亮丽名片。
7.塑强区域品牌。 发挥“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”品牌优势,实施陶琉一体推进的特色产业品牌战略。加快“淄博陶瓷”“博山琉璃”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步伐,塑造“淄博陶琉丝 齐鲁美之韵”全球知名效应。办好中国(淄博)国际陶瓷琉璃博览会,支持打造“山东工美”精品展示、产业孵化平台,积极争取将山东陶琉元素植入省级及以上外事接待、各类赛事活动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委外办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
8.壮大企业品牌。推动工业设计与陶瓷产业融合发展,打造“精品工厂”。充分利用重点工程建设、关键项目试点应用等推广山东名优陶瓷品牌。加大对陶琉商标、著作权、专利和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力度,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,支持申报经国家审批的质量奖项等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
(五)以跨界融合拓展文化旅游多元业态。
9.打造“陶琉+”生态圈。推动陶琉产业与文旅资源深度融合,打造陶琉文化研学场所、陶琉艺术家街区、陶琉文化主题酒店等。策划举办陶琉艺术节、艺术周等节庆活动,支持陶琉类博物馆改造升级,策划一批数字化沉浸式展览。推动陶琉主题景区创建国家A级景区。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)
10.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技艺。采取学术论坛、专题讲座、专业展览等形式,深度挖掘陶琉产业所蕴含的齐鲁文化特质。建立陶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源库,加强非遗工坊建设,有序做好开发利用工作。依托各级博物馆开展陶琉文化科普体验活动,推动陶琉文化进商圈、进社区。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教育厅)
(六)以市场开拓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水平。
11.创新营销模式。完善线下线上销售渠道,鼓励在机场、高铁站、高速服务区、旅游景区、星级饭店等场所设立陶琉品牌展示展销点、旗舰店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重点城市设立陶琉技艺体验馆,加力拓展省外市场。支持有关市通过电子商务、主播带货、社群营销、云游企业等新业态,传播陶琉文化,培育新消费群体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通运输厅)
12.拓展海内外市场。加快推动博山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。支持陶琉企业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,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设立旗舰店、海外仓,开拓产品出口新路径。全力实施“万企出海 鲁贸全球”国际市场开拓行动,组织陶琉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商品博览会、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、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、法兰克福国际陶瓷展等境内外知名展会,拓展东南亚、中亚、欧洲等地市场,促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)
(七)以引育并举夯实产业人才基础支撑。
13.加强人才自主培养。推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淄博产教融合基地加速落地。支持陶琉产业高技能人才按照职称与职业(工种)对应关系,参加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。支持陶琉产业相关单位积极举办职业技能竞赛,将符合条件的赛项纳入省级“技能兴鲁”系列竞赛。鼓励陶琉企业申报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,鼓励相关高技能人才申报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)
14.选树领军人才队伍。支持陶琉艺术设计大师、知名创新人才团队来鲁建立工作室、博士工作站、科研分支机构等。支持陶琉从业者申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、高级工艺美术师,鼓励符合条件的陶琉产业高技能人才申报齐鲁首席技师、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。引导陶琉企业梯次培育、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,对符合条件的择优纳入泰山产业创新领军人才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)
三、保障措施
陶瓷琉璃产业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,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细化政策措施,形成工作合力。统筹省级工业转型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,支持陶琉企业开展技术改造、品牌提升等工作。支持将陶琉企业或项目纳入金融伙伴服务,引导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精准融资服务。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陶瓷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范围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、超长期特别国债、专项债券等,支持陶瓷琉璃产业高质量发展。结合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,面向陶琉企业开展多层次辅导培训,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。将陶琉企业家纳入山东省企业家培训重点,提升经营管理能力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委金融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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